三十四.食(1/ 2)
到底要羞辱自己到什么程度?
德丽莎握紧餐勺,力度大到妄图将餐勺捏碎的地步。
她可以允许栾蔷不喜欢她,因为谁都有喜欢与不喜欢的类型。
她也可以允许栾蔷的粗鲁之举,因为他尚未接受过贵族教育。
她甚至理解栾蔷对自己的抗拒,毕竟刚开始被拉进贵族世界的人都是如此。
但她绝不允许栾蔷当着一个活生生的人的面,做出把人偶当成活人的荒唐事!
只要想想就不寒而栗了。一个得了精神病的贵族?一个心理存在问题还被寄予厚望的私生子?
消息传出去后被嘲笑的绝不是他栾蔷,而是看好这个神经病的阿波卡利斯家!她家族的信誉会因此抹灰,其他家族的人全会在背地里嘲笑她父亲老眼昏花!
专心研究怎么把桫椤果切成小块喂食的栾蔷并未看见德丽莎近乎扭曲的神色。可她的脸色却被小蔷看得清清楚楚。
于是小蔷伸出手,拦住栾蔷刚挖出一块的餐勺,“她说的没错,这好歹是别人的心意。”
“可你不是很想试试它的味道?”
“下次再预定就可以了。我想德丽莎小姐会很乐意帮忙。”小蔷说道,“你还真是不懂女人心啊。回头就能收获一只喷火龙。”
栾蔷听罢,果然回头看见德丽莎并未来得及完全收起的脸色。
哇,好黑。连眼神都充满了杀气。
认识德丽莎这么久,还从未见她发火。
果然女人的礼物不能随便送人么……
虽然不知道栾蔷为什么对一个人偶说话,可看见他老老实实把桫椤果吃下去,德丽莎的脸色缓和了不少。嗯,还是有改正机会的。
这时餐厅内突然传出一阵狗吠。侍奉二人的仆从牵着一条金毛犬走来。
德丽莎看到它,心情顿时好了几分。“啊,菲利克斯。”
仆从解开狗链,金毛犬顿时摇着尾巴凑到德丽莎脚边。它明显是受过训练,即使撒娇也遵从了礼仪,并未用前腿抱住德丽莎的小腿,而是在距离德丽莎一手外的地方蹲坐下,大幅度摇动尾巴。
“它是菲利克斯,我的爱犬。”德丽莎挑选餐桌上为数不多的肉类放进盘里,随后弯腰递给菲利克斯。
被这么搅合之后,晚宴总算回归正轨。
……
神明是真实存在的吗?
饥饿的时候、趴在泥土上挖掘食物的时候、剥开树皮让嘴唇与之接触的时候、啃食尸体的时候、为一点水源挥刀相向的时候、弑亲的时候、对着荒漠哭泣的时候……
我、我们……总会向神明祈祷。
然而神一次也没有回应。
于是,我抛弃了对神明的信仰,转而做出违背教义的恶行。
背信、杀戮、欺瞒、饮酒、倒卖……
我造成了许多人的死亡,可我从未后悔。
如若神明听不见信徒的声音,无法赐予其飞翔的羽翼。那么信徒只能坠入无边地狱。
“神父!”孩子们奔奔跳跳地跑入教堂,立于教堂中央的无面雕像无声地注视着一切。
米尔扎耶夫笑着转过身,“今日已经做过祷告了。你们该回到家中诵读书籍,以便神听见你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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